绿维导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一块金字招牌,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品牌。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大力推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质扩容升级,截止目前,国家文旅部共确定了45家国家级度假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于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引导全国度假休闲旅游发展、促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怎么报?怎么评?怎么管?绿维文旅进行详细了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的“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的有关要求,根据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的部署,国家旅游局决定依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引导和规范旅游度假区发展。
2019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促进旅游度假区高质量发展。
截止2020年12月,文旅部共确定了45家国家级度假区01、评定依据文件、部门及条件
指导思想和原则: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度假休闲旅游发展水平,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
评定部门: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和管理,具体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承担。
评定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 26358-2010)、2015年5月《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度假设施相对集聚,经营状况良好;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主要经营主体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近3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被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应当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下列材料:
提交材料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件;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填报的《旅游度假区初审情况统计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申请报告书,包括旅游度假区基本信息(含名称、管理机构、空间范围、面积、总览图等)、度假设施分布和经营状况、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游客综合满意度、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等内容;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和申报PPT);其中,视频时长为3至5分钟,申报PPT不超过50页,主要从度假环境与质量、度假资源与产品、住宿设施与餐饮、度假服务与管理、市场结构与影响、经营状况与效益等6个方面对度假区进行简介;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相关材料;旅游度假区管理机构关于近3年主要经营主体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和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02、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首先要满足“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然后使用“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表”进行评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分为9项强制性指标和6项一般条件。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初审评分细则:用于旅游度假区基础评价,内容包括强制性指标、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用于旅游度假区现场检查,对旅游度假区进行区位与区域基础、环境与度假资源、功能与度假产品、配套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形象、管理与服务品质的综合评价。
03、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评定流程
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共要经历八大步骤:自检、申报、推荐、资料审核、基础评价、现场检查、公示与授牌。国家旅游度假区原则上从省级旅游度假区中评选,各省具有自己的评审规定。
——自检
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 26358-2010)及相关细则要求进行自检。
——申报
自检达标后,度假区逐级提交申请报告、《旅游度假区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
——推荐
初评合格的旅游度假区,由省级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机构向“文旅部资源开发司”提交推荐意见。
——资料审核
“文旅部资源开发司”负责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度假区名称、范围、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度假区相关情况等。
——基础评价
文旅部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对通过材料审核的旅游度假区进行基础评价。
——现场检查
组织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对通过基础评价的旅游度假区以暗访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
——公示
对通过现场检查的旅游度假区进行审议,根据需要可以安排答辩环节,确定公示名单,对确定的公示名单,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授牌
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发布认定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
04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监督管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的,应当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整改期限届满后,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文化和旅游部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的,下达整改合格通知;未通过检查验收的,文化和旅游部给予取消等级处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受到取消等级处理的,自取消等级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化和旅游部给予取消等级处理:
经检查或者复核,与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差距较大的;存在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的;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其他情形。——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化和旅游部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经检查或者复核,部分达不到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的;游客投诉较多或者旅游市场秩序混乱,且未及时有效处理的;因管理失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较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变更名称、管理机构或者调整空间边界未及时备案的;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其他情形。——支持政策
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品牌建设和形象推广等予以支持。
鼓励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在土地使用、金融支持、人才引进、宣传推广等方面,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供支持与服务,为旅游度假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05、总结
2015年的评定标准相比2012年,更加科学化体系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细则体系变化
(1)15年——细则体系更加细化,包含两个细则体系。
细则一:基础评价(强制性指标+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表)
细则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细则+游客问卷)
(2)12年——强制性指标+ 一个评定细则+ 游客问卷
——评定分值体系变化
(1)15年——强制性指标+细则一综合评价表100分+细则二评分1000分
(2)12年——强制性指标+评定总表(满分为2000分)
——强制性指标内容变化
(1)无环境污染、国际品牌和水准的度假酒店、旅游安全事故被首次提出
(2)度假市场细分、接待规模更科学、房地产比例减小
——评定项目的变化
(1)度假产品与设施为新增,列为大项
(2)对接待设施的要求更全面细致
(3)强调服务品质
(4)智慧度假区作为加分项,强调了互联网+旅游
综上,2015年的评定标准呈现出“四化”的特征:
第一,体系科学化——评定体系及标准更加全面、细化、科学;
第二,度假产品及设施核心化——度假区的无污染环境、主题产品的丰富性,接待设施的品质化,是旅游度假区建设的核心;
第三,市场细分化——市场定位向大众度假转变,旅游市场细分更加明确;
第四,管理现代化——智慧旅游度假区、旅游安全系统构建、品质服务体系。
绿维文旅
绿维文旅十余年来,围绕度假旅游进行了大量研发工作,形成了丰富的旅游度假区项目案例,可为各地度假区的创建与申报工作提供综合服务。